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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2月13日
社会·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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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霖传销林地 两年非法所得十六亿

北京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处向媒体通报,警方于2月8日依法查封了亿霖集团在北京的经营场所,扣押、冻结了该集团部分非法所得和资产,抓获18名涉案人员。警方还将全力追缴涉案赃款、赃物,以最大限度减少投资者损失。同时,公安机关敦促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亿霖集团高管人员及各级传销骨干,尽快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立即退回违法所得。

去年以来,许多市民举报亿霖集团以传销方式进行非法经营。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立即展开侦查。

经查,亿霖集团实际控制人赵鹏运曾于2002年8月因传销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2004年4月刑满释放后,赵鹏运和亿霖集团法定代表人屠晓斌等多人纠集在一起,成立了亿霖集团及多家关联企业,密谋策划开展林地传销牟取暴利,先后成立了亿霖集团等公司,大肆开展林地传销活动,进行重新犯罪。赵鹏运等人在全国多个省市低价收购林地,以招聘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各销售分部下设部长、经理、主管、销售代表等四级销售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上线根据下线销售业绩获取提成,同时采用集体授课、一对一贴身帮教、收取入门费等一系列手段,吸引投资者高价购买林地,从2004年起的两年多时间内,赵鹏运等人非法经营额就达人民币16亿余元。

亿霖集团’案是北京有史以来最大的传销案件。据统计,全国共有2万余人向亿霖集团缴纳了购买林地款,其中北京人就达到1.7万人。

经进一步侦查,亿霖集团赵鹏运等人在销售林地时,以管护林地为名向投资者收取了3亿余元的“林地管护费”,但既未按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将这笔资金真正交银行监管,也没有作为管护费用专项管理,更没有用于林地管护的专项支出,而是被混入销售林地款,用于给各级销售人员发放提成和挥霍。

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北京市公安局已于2006年12月1日将主要犯罪嫌疑人赵鹏运、赵代红、屠晓斌、黄金辉、迟宏刚、许春满、刘凤财、叶龙、田亚临等9人依法执行逮捕。 (文/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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