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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3月05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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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民工也有社保补贴

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促进城乡平等就业,四川省成都市实行了企业招用成都籍农民工可以享受3年社保补贴的政策。具体办法是:企业招用成都籍的农民工并按时足额缴纳了成都市综合保险费,市财政将按申报工资的4.5%进行补贴。此项政策从2006年1月1日开始计算,3年期间,初步估算该市的财政将拿出1.5亿元用于社保补贴。

成都市农民工参加综合社会保险,要按成都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其中企业缴纳14.5%、个人缴纳5.5%,实行社保补贴后,企业实际缴纳比例降为10%。农民工参加综合保险后,可享受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住院可报销医疗费、享受老年补贴,女职工还可享受生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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