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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4月04日

陕西工人报劳动·保障 一个楼管阿姨与名校的“战斗” “节油王”杨新庆 办好职工食堂非小事 图片新闻 获“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秦岭山中打冰人 以大博名 人过五十还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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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
03

一个楼管阿姨与名校的“战斗”

像大部分高校内看管宿舍的阿姨一样,柳如是(化名)兢兢业业地为象牙塔内莘莘学子管理着宿舍,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着学生。二十年如一日默默无闻的认真工作换来了学生们的爱戴与领导的认可,然而却没有换回对自己劳动的合法补偿。这一次,柳如是选择不再沉默。

2006年12月18日,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陕劳仲案字[2006]118号裁决书裁决西安交通大学(以下简称交大)向其辞退的“临时工”柳如是支付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的工资990元及经济补偿金247.50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0780元,并按照法律的规定为柳如是办理社会保险

从交大招聘“临时工”说起

“去年5月初,交大后勤服务中心招聘看管宿舍的阿姨。5月4日,我填写了申请,希望能够继续工作。面试到最后,他们对我说,在没有通知之前好好工作!当时我就有预感,干不长了!因为这次招聘的时候来了一些比我们年轻的人,而且在面试的时候学校还问过她们有没有办过三金。”柳如是对记者如是说。

“5月12日,谢主任直接把替换我的人领来了。当时我就问他,‘为什么要我走呢?’他没说话。‘是不是年龄大?’‘就是年龄大!’他说。”“办交接的时候,许多学生过来问我:‘阿姨要走了吗?’我心里很难过,我爱这些孩子!”虽然心里很苦闷,但每次提到学生,柳如是笑得最自然。

“从1983年12月6日开始我到交大干清洁工,1985年11月到现在,我当了整整21年看管学生宿舍的阿姨。这么多年来,交大从来没有跟我签订过劳动合同。”这就是柳如是的工作简历,2006年5月12日,柳如是被交大口头辞退,理由是“年龄大了”。

柳如是爱听广播。从广播中她模糊地认识到“长期临时工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于是,1996年的一个偶然机会,她向自己的上级——楼长提出办理养老保险的要求。“楼长有没有和学校说,我就不知道了。”时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实施一年多。

柳如是和共和国同龄,老伴从交大退休后领着微薄的退休金,还有两个女儿,经济条件很一般。“我老伴是糖尿病,两个女儿也没钱!”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柳如是很关心像她这种做了二十多年“临时工”的人能否退休的问题。为此,她咨询过很多人,当确切得知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单位为她办理养老保险的时候,她想去试一试。于是,她写了一份申请,要求交大为其办理养老保险。

2006年4月21日,柳如是将申请交到楼长手里。几天过去后,公寓管理中心的贾副主任找柳如是谈话。“当时贾副主任说交大没有法人,而且和我也没有签订合同,另外学校也没有这样的先例。我当时就说,我曾经咨询过,学校应该给我办理三金,另外学校有法人代表的啊,交大下属的开元集团集资的时候我听别人说校长就是法人代表。”

5月12日,柳如是被辞退,离这次谈话才不过短短的二十多天。

一个人的“战斗”

“人生能有几个二十年呢?我在交大干了二十多年,把最好的年华都献给了交大,结果事先都没有通知,说辞退就辞退了,连个说法也没有。辞退当天我就去找公寓管理中心的贾副主任,‘怎么连通知都没有?’。后来,我向别人咨询这件事,才知道如果在60天之内不去仲裁的话,就会失去时效。于是我就去找省市的劳动部门,得知应该在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2006年6月27日,柳如是将交大及交大后勤产业有限公司告到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我要求被诉人按照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补足自2005年7月至2006年5月的工资990元及经济补偿金495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3836.83元及额外经济补偿金16918.42元,而且要按照法律规定给我办理社会保险。”

交大辩称:其做为被诉人的主体不适格,申诉人也不能提供与我校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不能证明其与我校存在的事实劳动关系。

交大后勤产业有限公司辩称:申诉人与我公司于2001年10月10日起既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是事实劳动关系的形成是由申诉人的欺诈行为导致的,2001年申诉人已满50周岁,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是其在填写用工表时隐瞒了真实的年龄。故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办理“三金”均无法律依据。

仲裁庭认为,从交大后勤产业有限公司提供的《交大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计划外用工登记表》中可以证实柳如是从1983年起就在交大工作,与交大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对于交大后勤产业有限公司的主张,因其没有提供相关证据而不予以采信,仲裁庭支持了柳如是的请求,只是在数额上重新进行了计算。

裁决下来一个月之后,柳如是几次到交大要求执行仲裁委的裁决,交大却说没有收到裁决书。“‘你不就是为了钱吗?’交大的代理律师对我吼,声音大得很。我当时吓得眼泪都出来了,我老伴当时就跟他们急了。这不是侮辱人吗?要不是有老伴在,那天我都回不了家了,出门都不知道东南西北了!”

“他们的一个工作人员说,交大也有交大的难处,临时工就是临时工嘛。我们还是要走法律程序的,如果要是接到裁决书我们肯定要起诉。”柳如是说:“反正到现在裁决也没有得到执行。”柳如是最后一次和交大交涉是2007年3月初。

“这件事情我一定要坚持下来,因为没有人支持我!我老伴、我孩子都劝我不要弄了,他们说我身体不好,怕出什么事。实际上,他们是怕交大。所以这一切都是我自己跑的。去年天气那么热,而我又不懂法律和一些程序,基本上是到处乱撞,到了许多的政府部门,问题也没解决,想到渺茫的未来,想到自己亲人的态度,好几次我都哭了,老百姓做点什么事怎么就这样难呢?”

“她对学生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

在2005年12月20日的《西安交大报》第2版综合新闻中,有一篇题为“交大之星决赛落下帷幕”的文章,报道在第26届“交大之星”决赛中,来自管理学生公寓西四的柳如是获得“阿姨之星”的称号。

“她对待学生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尹尚军曾经做过交大网站记者,“去年这件事情在交大BBS上炒得很热,我也亲自去采访过很多的同学,柳阿姨当时管理的是研究生楼。她基本上能够认识楼内的所有学生,并且在他们有困难的时候能够帮助他们。

尹尚军还对记者讲述了柳如是的一个真实的故事。1999—2000学年的寒假,柳如是的楼里有3个学生没有回家,肖艳军、张松柏、王炼。那年除夕,学校组织留校的学生参加联欢晚会,柳如是去喊王炼参加的时候发现他生病了。“肚子疼得厉害!”——而实际上,王炼也正是因为生病才拖到现在没有回家,王炼的父亲在成都火车站等着接他呢——柳如是赶紧叫来肖艳军、张松柏把王炼送到校医院救治,校医院治不了,连夜就把王炼送到西京医院。

到西京医院经诊断病情严重,需要马上做手术,要交三千元,张松柏把电话打到宿舍值班室,“2个小时之内必须将钱交上,要不然今天手术做不了。”柳如是心疼这些孩子,就和老伴商量,老伴也很为难,“你看咱家也刚刚装修一下,哪还有什么钱啊?只有那两千你先拿去吧!”还差一千,柳如是想到了自己的女儿。女儿却说:“太爱管闲事,钱这种事,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但女儿最后还是把钱拿了。王炼的父亲匆忙来到西安看王炼,身上没有带太多的钱,柳如是知道后,就找了另外一个同学给王炼的父亲借了一些钱。

“我楼里的许多同学和我都很熟,我知道他们家住哪,家里有几个孩子,……”聊到学生的时候,柳如是显得很欣慰。“我爱这些孩子,他们中有不少人工作了之后还来看过我!”

“没有办法接受采访!”

这是一起普通而又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普通之处在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复杂之处在于柳如是案件的结果牵涉到陕西省乃至全国和她情况相同的高校招聘的所谓的临时工劳动付出的补偿问题,以及《劳动法》在实施以来的执行问题。

在柳如是等看管宿舍的阿姨被辞退之后,交大网站的小记者也曾经就此事采访过柳如是,并将此事反映给学校领导,此事曾经在交大的BBS上成为重要话题。交大网站的小记者们也曾就此事发表过文章,但是不久之后就被删除。

尹尚君同学认为:“从学生这个角度讲,我们需要的阿姨是对宿舍管理工作很熟悉的,对大一新生来讲,可以尽快地帮助他们熟悉学校。对大四学生来说,面临毕业,有时为了找工作等原因,宿舍比较乱,这时也需要一位像母亲一样细心的阿姨。当然,从管理的角度,学校会有它的方式。”

虽然柳如是几次催促,但仲裁裁决至今没有得到执行,柳如是也没有收到对方到法院的起诉状。

3月15日,记者来到西安交通大学采访,新闻中心的负责人答应将记者的问题报告给学校的领导。之后,记者又多次打电话到交大,均没有结果。3月26日,记者再次打电话到交大新闻中心,被答复“没有办法接受采访。”

此事的进展情况,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马海东 题图/郭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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