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树枝入眼 三次误诊
本报讯 阎良的刘先生右下眼扎入一干树枝,先后经三家医院诊疗,却均未能排除其眼眶内扎入的异物,以至伤情不断恶化,甚至有失明的危险。直到经第四家医院的确诊和治疗后才取出了异物。
3月的一天刘先生在骑自行车的途中,因躲避行人而不慎摔倒在路旁一堆干树枝中,当时他并不知道一截干树枝正巧扎进了他的右下眼眶,只是感觉到右下眼睑疼痛难忍,流血不止。于是刘先生捂住伤口来到了第一家医院,医生说只是皮外伤,但一周内伤口没有愈合。于是刘先生转入第二家医院,医生也说皮外伤。又过了一周,刘先生的伤口还是没有愈合,便到了第三家医院可转眼一周过去了,伤不但没有好转反而更严重了,伤口处甚至流出了脓液,最后走进了四医大得以治愈。
专家提醒,患者应妥善保存自己的病历及相关的检查、治疗资料,这样不仅有利于再次就诊,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也能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保存着四家医院病历及相关资料的刘先生已着手准备找前三家医院的“马虎医生”讨个说法。 朱立明 本报记者 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