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活动用语”惹官司
退休职工状告“脑白金”
本报讯 西安市某国防企业退休职工孙安民将商家“老百姓大药房西安小寨店”、销售商珠海康奇有限公司(配方人)、生产商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方)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继续履行合同,共同兑现价值5000元的金砖或者现金。7月6日下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孙安民诉称:他今年5月中旬在老百姓大药房小寨店,购买了价值118元、由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脑白金”一盒。他仔细看了该产品的两层包装盒,清清楚楚地写着产品名称为“脑白金”,11个封面上有三处醒目的图标和文字,特意提示“脑白金里有金砖、上海老凤祥特别打造的34克99.99%金砖、价值5000元”等,商店内和包装上并无其他告示和解释。
回家后他打开该产品,并未发现金砖。因此,孙先生诉诸法律,索要“金砖”。
法庭上,老百姓大药房法律顾问冯律师辩称:“老百姓大药房从来未向孙先生承诺过产品中有所谓的‘金砖’,任何一个消费者都能理解‘脑白金里有金砖’是宣传用语。”他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只对所销售的产品质量有检验义务。
被告珠海康奇有限公司、无锡健特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脑白金外包装上的“脑白金里有金砖”是一种有奖销售活动语,这项活动已经过无锡市第三公证处等公证,实施细则、兑奖时间也进行了公示,具备真实性和有效性。有奖销售行为必然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中奖,另外一种是不中奖,孙先生误认为,只要购买了脑白金一定有金砖,是以必然性代替了中奖的偶然性。
因为时间关系,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