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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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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

工资不能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

本报综合消息“工资分配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现象。一线职工特别是一些农民工的工资偏低,工人的工资增长缓慢;有些企业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实际工资支付标准;有些企业劳动定额偏高,迫使职工加班加点,加班不加薪,变相降低或克扣职工工资”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近日说:“职工工资不能由企业单方面说了算,工人要想涨工资,需要合理合法的工资集体协商来实现。”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公正合理、规范有序的企业分配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多年来的实践证明,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工会组织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是妥善协调和处理企业内部利益矛盾、确保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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