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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7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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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

通知年内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地方政府提价项目

本报讯 为控制物价上涨,保证市场稳定,陕西省物价局24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加强价格监测,今年内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地方政府提价项目。

陕西省物价局要求,各地加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及时预警预报。双节期间,规范粮油、猪肉、月饼等节日期间群众生活必需品、游览参观景点门票、医药、运输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秩序,从重从快查处乱收费、价格欺诈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今年内原则上不得出台新的地方政府提价项目,严禁越权定价或擅自提价,年内原则上暂停召开提价听证会、提价公示等提价项目出台的前期准备工作。

此外,物价部门还要求各地选择若干价格上涨过快的典型食品或服务项目,进行成本核算并公布核算结果,引导市场价格合理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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