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困难职工的阳光组织
——小记略钢职工互助会
近日,为治疗孩子的白血病已举家负债的略钢公司职工代林宝,从略钢职工互助会领到了1.25万元救助金,和他一起领到救助金的还有3名困难职工。略钢这次拿出4.16万元救助金帮助困难职工,是迄今援助困难职工金额最高的一次。此前不久,互助会还以借款形式帮助4名困难职工3万元,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略钢职工互助会是由企业按在岗职工工资收入1%的比例出资设立,在职工或其亲属发生意外伤亡、重大疾病情况时,给予一定资助的职工互助互济性质的群众性组织。日常工作由工会承担,切实履行工会是困难职工“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的职能。
特重困、大病职工为主要援助对象
略钢职工互助金救助对象:一是在职职工中的特困、重困职工。主要界定标准是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职工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界定24种)后,除国家医保承担部分外,尚有巨额药费及手术费无力承担的;职工因工致残或意外伤害事故、疾病致残,达到1—4级的或是死亡等情况。
规范管理良性运作
略钢职工互助基金的使用严格按要求管理,成立了由党、政、工、团领导及办公室、劳资、财务部门领导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职工互助金管理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工会。互助会负责组织、领导基金评审、给付等全面工作,讨论决定有关互助金的重大问题,审批会员互助金的支取申请。全体正式职工作为互助会会员享有了解、监督互助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对互助会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等权利,会员符合互助条件时,享受相应互助待遇。从运行制度上杜绝了过去有些企业“互助基金”成了“人情基金”“权力基金”的弊端,让互助会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的阳光组织。
如今在略钢,这项秉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传统美德而组建起的旨在“提高职工抵御疾病和天灾人祸的能力,救助困难职工渡过难关”的职工互助会受到职工普遍欢迎。
(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