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新法不能包办一切
·李龙·
似乎还没有哪一部法律像新《劳动合同法》一样,从公布到实施,争议就一直未停过。在“两会”上,争议的声音仍然在继续。比如,全国政协委员、昔日女首富张茵就提交了一份议案,认为新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建议修改为签订为期3至5年的有期限劳动合同。此前也有调查显示,有七成企业希望修改新《劳动合同法》。
一时间,新劳动合同法好像成了一些企业的“眼中钉”。那么到底新劳动合同法应不应该修改?在近日的“两会”记者招待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劳动合同法》不是修改的问题,而是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
这一表态为有关新劳动合同法要修改的传闻作了一个否定的回答,同时也明确了政府将坚定推行新劳动合同法的决心。
对新劳动合同法提出不同看法的基本上都是私营企业的老板,目前还很难看到有国企老总站出来说新劳动合同法的不是。换句话说,新劳动合同法对私企的影响最大。个中原因明眼人都能看出,国企职工的社保体系相当健全,企业、员工按各自的比例参保,职责明确,很少有争议。可是对于那些私企来说,情况就不一样了,本来应该由社会来承担的那一部分保障,由于社保体系的不完善,现在不得不由企业来全部承担,这必然会加重企业的负担。而这正是企业的担心所在。
一部劳动法本来是针对所有的劳动者,可是在当前的社保体系下,劳动者被分成了两种不同身份,一部分是有稳定社会保障的,另一部分目前来说还缺乏完整的社会保障。现在新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看起来好像是要企业完全承担职工的社保,引起私企老板的反弹,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说,新劳动法必然会促使企业雇用最优秀的员工,同时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也会逼迫他们想方设法转型或者进行产业升级,从而提升核心竞争力,这实际是一件好事。但对政府来说,就不得不面临着一个问题,那些被企业认为不够优秀的劳动者如何就业?不可能指望资本大发善心,而必须要政府出面对他们进行技能培训,以尽可能让他们达到企业所要求的用人标准。所以,当下还不可能指望一部劳动法的出台,就能解决劳动者的就业、社会保障等各种问题,在劳动法之外,政府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