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8年03月11日
头版
01

《劳动合同法》不会修改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3月9日上午安排的记者招待会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就《劳动合同法》的贯彻执行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解答。

针对“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有点超前,是不是应该修改”的问题,孙宝树说:“目前,《劳动合同法》实施还不足3个月,我觉得,它不是一个修改的问题,而是一个要认真贯彻执行的问题。

孙宝树表示,《劳动合同法》是在全面总结我国20多年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方面的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的,有着坚实的实践基础。在起草、审议期间,广泛听取了社会上方方面面的意见,也研究借鉴了国外的一些经验和做法。在审议过程中,又经过反复论证和修改,在人大常委会上获得了高票通过。《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平衡,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刘津农)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