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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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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带苍蝇的菜:透析垃圾短信“罪恶”之源

日前,一姓高的先生拎着手机找到新华网安徽频道的编辑部,向记者展示他手机上数不胜数的垃圾短信。有诈骗的、推销走私汽车和枪枝的、卖房装修的,五花八门。高先生气愤地说,他有一个上初中的女儿,手机还经常收到“高薪招收公关先生小姐”的短信。

原本是通信辅助工具的短信息,为啥变成垃圾满天飞?负责运营并从中获利的移动通讯运营商,到底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短信息控制技术与生俱来,垃圾短信充其量只是运营商手中的“孙悟空”

垃圾短信的发起者是手机。当移动通讯技术进入到数据时代,终端已经完全在运营商的控制之内了。

手机将短信息送入运营商的短信息中心,短信息中心根据去向进行分发。如果到达手机关机或不在网络,短信息会存在短信息中心,并根据设定时间不断试探,用户一开机即予发送。短信息经过负责接收和转发的短信息中心,中心技术系统可以对其内容进行监控。可以控制发送频度,即每一部手机(号码)规定时间不可以发送多少条同样内容短信息,等等。“仅从技术角度,垃圾短信只可能有漏网之鱼,不可能‘泛滥’”安徽联通从事技术管理的一位干部接受记者采访时肯定地说。

计算机和移动通讯技术日新月异,运营商对用户行为的控制越来越细致、有力。记者能够了解到的,微乎其微。可见,垃圾短信就是一个筋斗可翻十万八千里的孙悟空,只要如来佛一抬手,还不得到山下去做500年的大梦。

运营商见利忘义,已经由“绥靖政策”转变为垃圾短信的最大源头

据市场调研公司估测,中国每天未经许可的短信广告约为10亿条左右。这里还不包括诈骗、办伪证、推销不法商品等短信息。在垃圾短信的制造大军里,利用“群发器”、个人手机发送的,最多只能算是游击队。更多的是与运营商合伙挣钱、披着合法外衣的“正规军”。追根刨底,见利忘义的运营商,已经由“绥靖政策”转成为垃圾短信的最大源头。

今年“两会”期间,央视披露了分众传媒某些分支机构发送垃圾短信的新闻,社会舆论哗然。这里用的就是“企业短信”渠道。

在这个链条中,源头移动运营商是在推销自己手中的网络与用户资源,最大的受益者自然也是运营商。普通用户短信息发送一条成本为0.10—0.15元,批发来的一般会有0、05—0.08元左右。大的批发商从运营商处拿到的价格根据量的大小会有浮动,最低据说只有0.02元。有些城市还有“小区广播”等用户进入一定范围内就收到短信息广告的自动发送模式。分众传媒滥发短信息事件暴露后第三天,中国移动的新闻发言人表示,封闭了分众传媒这几个分支机构的发送端口。并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但为什么全国大大小小数以千计的此类短信息商贩仍在活动?原因恐怕还是要看收益的大头究竟为谁所得了。

据专业研究机构统计分析,移动运营商来自短信息为主的增值业务收入自2004年突破300亿、达到341亿元后,仍在迅速提升。今年肯定会在千亿元以上。移动运营商的增值业务收入,均已超过总收入的10%。面对这块巨大的肥肉,有企业逐利性的运营商,不可能无动于衷。而对运营商中具体管理者来说,这是灰色收入的广阔地带,也不会轻言放弃。

这种渠道霸主与短信息制造发送者同为利来、狼狈相与、坐地分钱的关系之下,拒绝垃圾短信、保护消费者利益就无从谈起。(偶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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