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媒体应少给公民起绰号
·潘璠·
一段时间以来,人们通过媒体知道了一些很有特点的名字——周老虎、范跑跑、郭跳跳、易逃逃、鲁嫁嫁、杨不管等。这些人名听起来很好玩,很引人发笑。因为它们不是真正的名字,而是绰号,是网友们给起的绰号。最先在网上流行,通过报刊更广而告之,甚至家喻户晓。由此便引出一个问题,给他人起绰号合法不合法、道德不道德、文明不文明?即使这个被起绰号的人有一些错误在先。
显然,没有法律规定说不许给他人起绰号,更没有规定给他人起绰号要如何处罚。但是,多数绰号的主角确实没有犯法,况且即使触犯了法律,他们同样也应该享有人格不受侮辱的权利。虽然众多网民在谴责一些不道德行为时,具有一定程度的“正义”色彩,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家都自然地站在了道德制高点上,更不意味着有人可以凭借想象中的道德优势、凭借压倒性的多数,侮辱他人的人格。
当然,这种网上起绰号的行为或许并没有违法,而且在现阶段也难以有效制止和控制。但至少,这种做法不宜提倡和扩大。而且,如果说网民们在网上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而起绰号,尚可以理解为一种民间的、自发的行为,但报刊杂志等传统传媒即使给这些绰号加上括号,也会扩大绰号的“知名度”和“权威性”。所以,报刊杂志还是尽量不要把这些绰号公开发表为好。至少,不应该让其作为醒目的标题,替代这个公民的合法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