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08年08月27日
头版
01

幼儿园收费超过大学

教育部拟出台收费标准

本报综合消息 由于过度市场化,某些地方的幼儿园收费远远超过大学。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教育部对此非常关注,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发改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施行的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取学费和杂费。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这个阶段采取的收费政策是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也就是说家长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各个幼儿园办园的情况不一样,师资条件也不一样,所以在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幼儿园,收费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合理的收费分担机制绝不意味着高收费,更不意味着乱收费。”续梅强调说。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