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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年09月16日
企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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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月饼”当休矣

·冯燮·

有两则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广西南宁的一家酒店强行摊派员工销售30万元月饼,完不成任务要被扣钱。上海侨泰装潢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为武昌一家酒店做涂料工程,工程剩余6万余元款项未支付,日前该酒店竟以2100盒月饼冲抵工程拖欠款,8名农民工每人将分到250余盒月饼。

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即将来临,对于月饼,厂商都变着法子大做文章,这也无可非议。可把月饼销售的文章做到了员工身上,完不成任务就扣钱,甚至给农民工发“薪水月饼”就有些过头了。这些现象让好端端的中秋节变成了“中秋劫”,令人气愤。

从以往的实践来看,每逢节日,都是诸如“月饼薪水”、“元宵薪水”、“粽子薪水”、“白酒薪水”等的高发期。我们知道,工资是劳动者的血汗所得,是很严肃的事情,《劳动法》规定:“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温家宝总理就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做出的重要批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既然有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法律法规的保障,为何“月饼冲抵工资”还能大行其道,从制度层面上说,保障员工权利的制度环境缺乏稳定性。从政策执行层面上讲,执行缺乏严肃性,缺乏对违规企业的打击力度。更多的时候只是有赖于利益博弈,‘可是在资强劳弱的现实情况下,博弈的结果只能是以劳方的失败而告终。

不管怎么说,这类事情都不能听之任之,建立行之有效的拖欠工资预警与监督机制,对工资发放实行举证倒置制度;完善社会信用系统,把欠薪者列入“信用黑名单”;发挥企业工会的积极作用,从源头上堵住欠薪漏洞。另外主管部门各司其职,依法办事,明察暗访,不能让节假日成为执法“真空期”,严厉打击不法企业,还劳动者一个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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