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山东召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座谈会。
我国现行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于1996年,此次法案修正是其颁布12年来的首次修订。
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