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省建设厅
本月上旬须完成保障房项目申报
本报讯 我省持续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廉租住房购、改、租项目的管理,决定从2011年起,全省公共租赁住房、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各项目实行目标任务分解、项目申报、专款专用的方式分配下达财政补助资金,以做好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分配工作。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于6月10日前上报2011年公共租赁房、城市棚户区改造及廉租房购改租项目资料,本次上报的相关数据将作为2011年下达补助资金和年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核定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