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主席公开述职 职工代表评议
南郑县提升工会干部履职能力
本报讯 “工会主席述职,现场回答提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接受民主监督,这还是头一回。工会干部称不称职,由我们职工说了算,这种形式非常好,值得继续坚持和推广。”这是近日参加汉中市南郑县工会干部依法履职暨业务培训会的职工代表的共同感受和心声。
8月18日至19日,南郑县总工会两名副主席和供销、经贸、农业系统工会的3名主席在会上依次作履职报告,并当面回答参会人员的提问,随后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满意度测评,汇总后当场宣布测评结果,其中两名述职对象满意率达100%,其余3名工会主席满意率分别为97.9%、95.8%和93.7%。
如何提高工会干部的履职能力,全力打造“务实型”工会?南郑县总工会通过广泛调研,结合工会实际,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出台了《南郑县工会干部依法履职评估监督试行办法》,凡县总机关人员和各镇工会、县直机关(部门)工会及县属规模以上企业工会主席,在任期内至少在县总工会常委会主持召开的履职大会上公开报告一次履职情况;履职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确定一定数量的履职对象向大会述职,邀请履职对象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和职工代表列席并进行评议;根据民主评议,并结合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填写《依法履职评估意见书》,报经县总常委会审查后,书面印发参加履职大会的全体人员。履职监督内容包括贯彻执行《宪法》和有关工会法律法规、县总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县工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本人依法履职、公正维权以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在履职监督方式上,采取视察、调查、检查、审议等日常监督、工会负责人每年向县总常委会报送个人年度履职报告并审查备案、履职报告人接受履职报告大会现场测评等方式互相结合的办法,接受职工群众评议和监督。
《办法》还明确了履职评估结果运用:履职评估结果报县委组织部门和所在单位党组,作为评价和使用工会干部评优树模、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凡获得满意票超过实到人数95%以上的,由该县总工会授予“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称号;不满意票超过30%的,该县总常委会将对其进行问责,限期整改,并在6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或责令重新作履职报告;不满意票超过50%,依法启动罢免建议案程序,这意味着不为职工办事、不为职工维权、无所作为的工会主席将被免职。
南郑县总工会主席王国宏说:“这次履职大会标志着全县工会干部依法履职评估监督机制正式运行。述职与培训相结合,是进一步提高工会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实效、推进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的一次新的尝试,为工会干部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平台,更是对新任职的工会主席的一次教育和启发。” (冯贵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