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陕西省工会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出台
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学法守法用法”转变
本报讯 近日,省总工会印发《陕西省工会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2011-2015年)》通知,通知指出,全省工会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共分三个阶段: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和检查验收阶段,到2015年结束。
工会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宣传保障职工和工会组织权益的法律法规。着眼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着眼于依法推进“两个普遍”,深入开展《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集体合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
深入学习农民工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保密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参与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职工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争议。同时,大力推进职工法律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各种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活动,提高农民工和大学生对工会组织的认识;立足于预防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立足于增强职工法律素质。
全省工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各级工会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重点是加强工会领导干部、基层工会干部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首先,加强工会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工会党组中心组每年学法不少于两次。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工会干部培训课程。
其次,加强工会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确保到“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结束时,工会干部基本轮训一遍,企业工会主席、基层单位的职工代表、集体协商代表、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保护监督员的法律培训达到100%。建立新进人员岗前法律知识培训、提拔任用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全面提升工会干部法律素质。充分利用工会各种教育资源,为工会干部学法创造条件。鼓励支持工会干部通过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接受法律知识专业教育,力争到“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结束时,工会系统干部法律知识水平有较大的提高。
此外,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针对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与维权服务相结合,在提高维权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由“被动学法”向“学法守法用法”转变。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发挥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保证法制宣传教育覆盖整个农民工群体。
近日,省总成立了以常务副主席顾东武为组长,副主席李向柱和张仲茜为副组长的“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六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