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工会派出庭值得提倡
据11月4日中工网报道,11月3日上午,由湖北省宜昌市总工会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建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会派出庭在市总工会挂牌成立。这是宜昌市为加大工会参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力度,提高职工维权调处效率推出的又一举措。宜昌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罗志勇表示,劳动争议仲裁工会派出庭作为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市总工会的办案机构,承担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开庭、审理、调解、裁决等工作。另悉,宜昌市13个县市区将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导下,全部建立工会派出庭。
随着我国劳动关系向市场化转变,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为充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作为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的代表,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一直是工会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保障工会劳动争议处理的参与能力,《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均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现在,某些用人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出于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往往忽视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有意甚至恶意规避法律,违法用工,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据统计,广东省有64.4%的非公有制企业存在拖欠工资或拒付工资的现象。
劳动争议的出现,意味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冲突显性化,是劳动者的一次权益危机。作为劳动者权益保护神的工会组织,必须在劳动争议的处置中敢作为、真作为。过去,工会在劳动争议预防、协调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普遍缺少化解劳动矛盾纠纷的机制和程序。俗话说:“解决纠纷靠机制,规范工作靠程序”。机制是与公正相连的,机制的公正性就是排除恣意,为当事人解决纠纷营造一个平等对话、自主判断的场所。在化解劳动矛盾纠纷时,工会要创新工作机制,才能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
中央明确提出,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这给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宜昌市总在市中级法院支持下,成立了劳动争议仲裁工会派出庭,这对及时调解劳动争议纠纷,促进企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但愿宜昌市总的这一好做法,能在全国形成辐射效应。 (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