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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三类项目开工应申请行政许可
本报讯 近日,省政府发出通知,《陕西省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起实施,三类建设项目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家安全机关申请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行政许可。
它们是:国家机关、军事机构、军事设施、军工企业和涉密科研单位以及其周边的建设项目;出入境口岸、邮政枢纽、电信枢纽;国家规定的其他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前款规定事项的审批时,应当查验国家安全机关出具的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行政许可证。 (文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