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工资缺“体力”缘于监管“缺钙”
自今年3月份起,青岛用人单位月最低工资标准上涨至1240元,新规实施一个多月笔者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进行了走访调查。连证券公司客户经理、黄金加工、旅行社等体面工作的人连最低工资标准都拿不到。
这事发生在“五一”劳动节,的确显得幽默了。在外人看来,体面工作自然工资也很不错。现在市场不景气,这些行业受到的冲击很大,按照老板们的说法,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能给员工保证“五险一金”就很不错了,至于工资能拿多少算多少,以前还有一月发到五、六千甚至上万的情况。这种解释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以货币形式以每月为单位计算的,并不是一年之内的月平均最低工资。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及其它福利等,这些项目的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然而规定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严峻的就业形势让规定成了白纸,让最低工资成了画饼充饥。
这些虽属个例但却有一定的代表性,即使很体面的劳动者尚拿不到规定的最低工资,更别说普通劳动者了。尽管有律师称,如果劳动者未获得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工资收入,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但是在就业难大背景下,谁敢冒着丢“饭碗”的风险去提起仲裁?再说了,申请仲裁会面临取证难、程序复杂、耗时长,这种高昂的维权成本也让劳动者不敢轻易为之,于是在保饭碗与最低工资之间无奈选择了前者,难怪一些地方关于最低工资的投诉率为零呢。
保证最低工资,靠企业良心发现、自觉自律恐怕是纸糊的墙壁——靠不住,靠劳动者奋力维权显然不够现实。既然为维护劳动者利益,政府出台了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无论出于制裁不法企业考虑,还是出于维护法规政策的严肃性考虑,有关部门都要加强监管,用提高刚性执行力和人性化服务来保证这一政策落到实处,而不能坐等劳动者上门去投诉、去仲裁。如果监管执行力“缺钙”,再好的政策恐怕也只是徒具欣赏价值吧!
(冯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