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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出台五项税收减免措施稳定煤炭销售和生产
本报讯 针对当前煤炭价格下跌,销售不畅,库存增加的情况,我省将出台五项税收减免措施稳定煤炭销售和生产,确保完成全年4.6亿吨的煤炭生产任务。
按照部署,我省运煤车辆通过高速公路将实行通行费用减半的优惠政策,具体实施时间将于近期公布。享受这项政策的车辆必须拉载省内生产的煤炭,同时须是整车运输,即运输车辆装载的煤炭重量应占该车核定重量80%以上。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表示:运输车辆一旦超限超载,将不得享受优惠政策,而且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罚。须随车携带有关部门核发的煤炭产地证明单,经过高速公路收费站人员审核符合后方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此外,我省还将实施包西铁路复线陕西神木至关中段铁路运煤费用减半;8月份起暂时免收煤炭生产企业每吨15元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各市将对涉煤企业的重复和无政策依据的收费行为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根据市场变化,将按照低于省外的原则,调整省内重点合同电煤价格,增加发电企业电煤存量等措施,稳定我省煤炭销售和生产。 (杨文祥 弥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