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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客运燃油附加费调至百公里4元
本报讯 日前,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上调了我省公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由之前的每票每百公里3.5元上调为4元。
9月11日零时起,国家发改委提高了成品油价格,柴油每吨提高540元。自2006年3月25日以来,柴油价格累计上涨4300元。按照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规定,我省公路客运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上调为每票每百公里4元,不足百公里按百公里计算。新标准9月11日起执行。据了解,票价由核定票价、站务费、燃油附加费三部分构成,燃油附加费上调对长途客运影响较明显。之前的每票每百公里3.5元,是今年6月13日起执行的。 本报记者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