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对新时期企业工会工作的几点思考
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先后出台了《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保障体系。中华全国总工会专门制定了《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明确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面临着更多不确定因素,也使得工会工作领域更加广泛,工作对象更加复杂,工作内容更加繁重。面对这种新的形势,工会必须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切实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维权到位、服务有力、作用明显,党委靠得住、行政离不开、职工信得过的基层工会组织。
一、必须正确处理工会与党政的关系。
企业工会接受同级党委组织和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为主。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理论上地位的确立,在实际中往往差距甚远。首先工会经费是由行政按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划拨,如果经费不能独立,仅仅是账号单列,哪决定权仍然由行政掌握。其次,工会主席的工资、年薪由行政发给,任职是由同级党委推荐,报上级工会批准,会员大会或委员会选举产生。况且,企业实行的是厂长(经理)负责制,稍有“小恩小惠”就能感动一大片职工。多种因素决定着工会主席和企业工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站好自己的位置。企业实际就像一个大家庭,关键是党政工要形成合力,家和万事兴。作为企业工会,要多向党委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党委的领导,同时应勤与行政沟通,争取行政的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工会工作的开展。
二、平等协商应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企业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要积极推行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切实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评议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抓住群众监督这个关键环节,推行企务公开控制程序,切实做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首先签订《集体合同》和《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在制度上确定下来,然后应因地制宜,循循渐进,把岗位工资标准、劳动定额和计件单价、股息红利和劳动分红、企业经营者年薪与职工工资增长水平等内容写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切实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增加。抓住督促整改这个关键环节,着力推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整改意见书和监督处理建议书制度,切实增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工作实效。抓住预防预警这个关键环节,有效地发挥企业工会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发展。
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企业工会要充分发挥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展现工人阶级先进性和战斗力,维护企业的稳定和发展。深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积极推进创新型、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要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不断完善形式、内容和机制,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比武、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发明创造等主题活动。大力推进职工队伍的知识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做好劳模先进人物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劳模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为企业发展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
总之,在新的历史时期,企业工会只有提高自身能力,灵活地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才能进一步凝聚职工力量,更好地担负起历史赋予工会的重大使命,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的权益,共同构建和谐企业。 (贾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