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报道 本月,我国《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正式实施。根据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月1日起家政服务机构未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消费者服务员家政公司不签订三方合同的,将被处3万元罚款。
办法明确要求,家庭服务机构或家庭服务员应当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这意味着家政公司有望试水企业化管理,家政服务人员将有望享受到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