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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首个拒付农民工工资包工头被刑拘
本报讯 37名民工辛辛苦苦工作,眼看要拿到血汗钱了,包工头朱某却消失不见了。2月2日,朱某被警方抓获,成为陕西省首个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拘的包工头。
2012年8月,安徽的唐海申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西安国际港务区某建筑工地做钢筋工,当时与他一起干活的共有分别来自陕西、安徽、云南等地的37名工人。商洛山阳县的朱某是包工头,负责管理并向他们发放工资。当时,朱某给工人们承诺,干完活一个多月后,就可结清全部工资。9月底,37名工人干完活后,朱某与他们约定最迟10月份结清工资。然而,眼看过了10月份,工人多次向其讨要,朱某每次都会以各种理由推脱。经多次讨要无果后,今年1月14日,37名工人将这一情况向港务区管委会反映。经相关部门协调,双方商定将民工的456665元工资划入包工头的银行账号内。为了防止朱某私自挪用,执法部门还暂时保管了朱某的银行卡及身份证,与银
1月16日,劳务公司将456665元工资划入朱某账户内。1月18日,37名民工按照约定领取工资时,大家才发现朱某不见了踪影,电话也无法接通。当执法人员查看朱某银行卡时,才发现卡里的现金已经被朱某以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全部划走。
37名农民工集体向西安公安灞桥分局新筑派出所报警。在警方侦破期间,朱某迫于压力通过他人向少数民工支付了共18万元的工资,但仍拒付剩余的民工工资。
2月1日9时许,警方经多方查找,发现朱某在凤城五路与渭滨路的交会处出现,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其抓获。经讯问,朱某称,他因欠了别人高利贷,就挪用民工的工资还账。被抓时,身上银行卡内仅5.9万元。为了不影响民工及时返家,警方先用该银行卡内的钱,给3名民工支付工钱。
日前,灞桥警方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嫌疑人朱某刑拘。 (王涛 翟玉欣)行预约取款时间后,用现金给工人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