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宝鸡工务段职工彭建、张永平、李登安、刘建博、王明宏、高建国,以上六位同志截止2013年4月9日连续旷工超过15天。根据劳动合同法、西安铁路局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规定,为严肃劳动纪律,限你们在2013年5月10日前到单位劳人科接受处理。逾期不到,将按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西安铁路局宝鸡工务段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