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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校不得将实习生纳入已就业人数
本报讯 笔者日前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陕西201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启动,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就读学校两年。高校统计就业率时,不能将实习生纳入已就业人数中。
今年在派遣工作期间,省教育厅将与用人单位和学生本人联系,抽查就业协议等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对就业率重新核定。
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可将其档案和户口保留在就读学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档案和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刘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