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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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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承储企业资质实行动态管理

上黑名单企业将不得再申请承储资质

本报讯(李媛)饮用水、蔬菜、卫生清洁用品,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商品。为了提高市场调控和应急保供能力,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9月2日印发《陕西省部分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重要商品承储工作,瓶装饮用水储备要保证100万人3天需要。

《办法》规定,省级部分重要商品承储单位布局,按照保证重点城市、兼顾全局平衡和考虑历史灾情等因素,选择交通便利、仓储条件良好、便于管理调度的生产经营企业安排。

蔬菜承储单位选择冷藏运输能力强、在城市近郊有适宜存储气调库(棚、窖)的大中型流通企业或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他重要商品承储单位,应具有满足储备商品入库、出库和储存需要的库房装卸堆放、温湿度监控、通风除湿等设施设备,以及自有物流运输车辆,或与第三方物流运输企业签订有长期协作合同。

我省将对承储单位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凡因违反有关法规和《办法》被取消承储资质的企业,不得再申请承储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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