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人报官方网站 | 陕工网首页 今天是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陕工网(029-87339475)
出版日期:2013年09月23日
综合新闻
02

商家最终解释权属霸王条款

消费者可找消协讨公道

中秋小长假期间,折扣券、礼品卡、VIP会员卡满天飞。在大大小小的优惠促销活动中,“最终解释权”一词常常映入消费者眼帘。发生消费纠纷时,商家一旦亮出“最终解释权”这道护身符,往往就能“化险为夷”。

其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早就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消费者的权利。那么,面对“霸王解释”,消费者应如何维权?

“最终解释权”如此受商家青睐,它究竟是否名正言顺呢?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余知都表示,“最终解释权”这一条款,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解释说明,属于格式条款,也就是典型的“霸王条款”。“隐含的意思就是商家说了算。这不利于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既不合法也不合规。”

近几年,全国各省、市工商部门陆续下发规定、通知,告知商家“最终解释权”的说法不合规。既然国家已明确“最终解释权”不合法,商家为何还明目张胆使用,甚至让其泛滥成灾?业内人士指出,信息不对称是“最终解释权”这类霸王条款产生的主要原因。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合同、条款时会从利己的角度出发,合同、条款本身就不公平。同时,由于合同条款名目繁多,消费者很少要求商家一一解释说明,因此留下了可操作空间。

长沙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袁俊表示,尽管媒体屡屡曝光“最终解释权”纠纷,网络上也常有消费者“吐槽”,但近年来接到的相关正式投诉却并不多。

“一方面,不少消费者、包括商家都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大部分消费者维权的知识能力欠缺,并不知道‘最终解释权’是不合法的,另一方面,很多消费者虽然吃了亏,但是嫌麻烦所以就不投诉了。”袁俊说。

事实上,许多消费者不知道的是:关于“最终解释权”的投诉,消费者找回公道的几率很大。“这属于我们平时说的霸王条款。所以一般碰到这种纠纷,工商部门都会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方向进行调解。”

袁俊举例,比如在酒店消费,对打折额度的范围,如果商家没有做出“酒水、海鲜不参与打折”这样的明确说明,那么遇到此类纠纷,工商部门就会按照“全部打折”来处理。

维权应该从何入手?袁俊建议,在遭遇“最终解释权”纠纷时,消费者首先应该和商家主动沟通,在沟通无果、且明确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向工商部门投诉,“如果商家了解情况仍不改正,则涉嫌欺诈,将严肃处理”。

(袁汝婷 周楠)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