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朱家河煤矿
源头治理保证煤炭质量
本报讯 近日,蒲白朱家河煤矿出台《煤质管理补充规定》,由调度室牵头,生产科等职能科室配合,加强生产现场管理,从源头保证煤炭质量,为外销创造良好条件。
该规定对违反煤质管理有关规定和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了严格处罚,对管理不到位或工作失误,严重影响原煤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一次性处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要求采掘工作面漏顶或遇地质构造带,要制定专项措施,矸石必须单独处理,如进入运输系统,视情节轻重,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综采面因移架不及时、支架接顶不严密造成架前连续漏矸,每次处罚责任人100-500元。要求各采煤队必须重视煤质管理,将灰分控制在35%以内,灰分超过40%对责任区队实行超灰扣吨。全月灰分每超1%视情节扣除总产量的1%-5%。各采煤队煤质全水分要控制在6%以内,全水分超过7%对责任区队实行超水扣吨。全月全水分每超1%视情节扣除总产量的0.5%-3%。采掘设备停机,未及时停冷却水,或生产时喷雾水不成雾状,每次处罚责任人50-300元。 (党礼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