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城乡养老并轨:陕西先行先试惠民生
新年伊始,一项养老惠民新政拂面吹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专家认为,这是中央首次在福利问题上消除城乡区别,打破城乡户籍制度。也就是说,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将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的身份,凡是60岁以上的老人,都可统一享受由国家财政负担的每个人每月基础养老金。
事实上,2011年5月,陕西就率先探索在全国统一了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制度的缴费档次、财政补助标准和养老金待遇水平。
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西部省份,近年来,我省坚持将新增财力的80%用于改善民生,相继出台一系列惠民新政,2007年7月开始在宝鸡市进行新农保试点,2011年年底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2012年年底基本实现了人群全覆盖,我省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
2011年5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决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当年底,我省提前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目标。
这个文件的出台,统一了全省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制度的缴费档次、财政补助标准和养老金待遇水平,基础养老金标准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55元,各市可以在55元基础上提高养老金标准,最高的市达到每人每月120元。同时,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统一和工作机构统一。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指数的变化,从2013年10月1日起,我省再次上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国家每人每月55元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元补助,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增加的5元补助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目前,我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组成,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组成。我省现行的个人缴费档次分为每年100元至1500元11个档次。缴费补贴统一为缴费100元最低补助30元到缴费1500元最高补助80元。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目前已进入了全国“万亿GDP俱乐部”。因此,经财政部门测算,我省的经济水平完全可以承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后的财政补贴部分。
“现在每个月能领到100块钱,儿女们不在身边,这些钱零花也够了。”家住延安市宝塔区李渠镇的梁老先生高兴地说,养老保险新标准执行以来每个月领到的“零花钱”比之前多出了许多。
因为区域发展不平衡,60元在不同地区代表的生活水平也不一样。因此,根据不同的财力情况和物价水平,我省部分地区居民社保基础养老金高于全省水平。
2011年7月,延安市养老保险新标准已正式实施,新制度不分城镇、农村,实行相同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统一经办管理,同等待遇标准。凡符合领取条件的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统一为每人每月100元。与此同时,铜川市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基础养老金标准,也由农村55元、城镇100元统一调整为100元。
从去年10月起,西安市接连两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10月1日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增加5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增加后,农村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25元。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省在具体实施细则上将与国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推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改进管理服务,做到方便利民。 (陈艳 李艳 梅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