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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02月12日
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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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低保审核审批程序

西安将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

加大“骗保”“人情保”责任追究

本报讯(董芸)日前,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对低保审核审批程序进行规范。今年年底前,西安市、区县两级还将建立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骗保”、“人情保”、“关系保”将无处藏身。

因低保认定标准不一、审核审批程序不够规范,近年来,“骗保”、“人情保”、“关系保”等现象时有发生。《实施意见》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民主评议、审批程序做出了规范。

根据《实施意见》,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可以直接向其户籍所在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书面提出,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镇街要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等信息认真核对,逐一入户调查申请材料及各项申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申请人和2名以上调查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入户调查结束后,镇政府(街办)要组织村(居)民代表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民主评议。不得按指标或比例直接投票确定保障对象。

《实施意见》还要求,对申请低保的对象,镇街审核要逐户按100%比例入户核查,区县审批要按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要落实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内容、公示形式和公示时限等。

同时,西安将于年底前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全面开展核查。根据《实施意见》,在强化入户调查,综合运用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调查手段的基础上,要加大对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的核查力度。并对低保对象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资格。《实施意见》规定,在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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