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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03月11日
工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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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总工会

夯基础抓维权 强规范促和谐

本报讯 今年年初,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街道总工会被省总工会命名为“陕西省标准化示范乡镇(街道)工会”,这是继北院门街道总工会被评为“西安市六好街道工会”、“陕西省百家示范”街道工会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莲湖区北院门街道于2010年6月成立街道总工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把工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党工委研究工会工作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工会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会工作,并构建了各方参与维护的工作局面,街道劳动保障所、司法所、经济科、综治办等职能科室,积极配合工会维权工作,并在街道建立了职工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至今,召开会议8次,处理涉及职工维权方面的问题5起,为农民工追回工程款80余万元。

在组建基层工会工作中街道工会坚持宣传引导政策法规的工作思路,协调税务工商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深入企业建会,同时对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做到专人管理,由工会组织员负责,及时准确对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信息进行录入、变更,及时掌握基层工会的状况,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目前,街道总工会设立了女职工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全地区共组建工会组织858家,并成立12个社区工会联合会和商贸餐饮、房地产物业管理建筑工程、科教文卫等3个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发展会员10345人,工会组建率达到98%,职工人会率达到96.5%,真正做到了哪里有企业,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全街道形成了街道总工会、社区工会联合会、行业工会联合会、街道直属工会四级管理网络,基本上达到了工会组织在本街道辖区的全覆盖。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是街道工会工作的立足点,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在工作实践中,街道总工会充分发挥十二个社区工会联合会和三个行业工会联合会与“两站”(维权工作站、困难职工援助工作站)等机构的维权职能。从2011年至今,在区总工会的具体指导下,街道总工会积极探索开展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新方法,连续三年实现了签订《集体合同》及《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全覆盖。仅2013年已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行政签订独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24份、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12份、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3份,所签协议书全部通过了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审批、备案,职工工资增幅平均保持在15%以上,共计858家企业履约,10345名职工从中受益。辖区企业普遍都能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为职工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

近年来,北院门街道总工会以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活动为载体,通过“亮牌子、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增强了职工群众对工会的认知度,解决工会组织不响、活力不强、作用不大、形象不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双亮”活动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健康开展,提高了协商效果,促进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辖区实现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书》全覆盖。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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