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影楼“改头换面”欲脱责援助律师帮助维权终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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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兵认为,在第一次申请仲裁被决定终止后,应当申请复议一次。如果败诉,可以将王芳和高蕤作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要求她们以影楼权利义务继受人身份进行工伤赔偿,如被驳回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现在,只能按照身体权纠纷进行代理。
有了援助律师的帮助,张勇峰总算放心了不少,但是庭审过程仍然一波三折。7月29日,二次开庭。王芳的代理人指出张勇峰是跟女朋友在店里打闹时受伤,并找来三个目击证人。证人纷纷表示,自己来店里拍照,在与老板王芳交谈时看见张勇峰与女友打闹摔下梯子。
赵兵指出,首先对于两年前发生的事情,证人怎么会记得这么清楚。其次一个证人说在店里待了40分钟,一个说在店里待了10分钟,都在跟老板聊天,都看见摔下梯子的过程,但是两位证人却称没有见过面,这不可能。再者店里来了客人,员工不去接待反而在梯子上打闹,老板也不去制止,这不符合常理。在赵律师的据理力争下,法庭合议认为,对三位证人的证言不予认定。9月16日,兴平市人民法院判决王芳赔偿张勇峰各项费用共计76281.15元。
赵兵告诉记者,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或工伤赔偿费等,为逃避债务利用仲裁与诉讼程序的时间段,把公司注销掉,使得劳动者找不到可以维权的对象,这种情况很多,但这种行为是无法逃避其应依法承担的责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同时他建议,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涉及劳动关系的证据。一旦出现工伤,在私了无果的情况下,要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因为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是一年,如果超过一年时限的话,一般不予受理,那样将不利于个人权益的维护。 本报记者 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