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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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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吊瓶森林”屡屡上演输液好得快竟“深入人心”

“过度医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有所耳闻却并不清晰,如果你回想一下医院的输液室,是不是经常上演着“吊瓶森林”的一幕,没错,这就是“过度医疗”的真实写照。

输液好得快“深入人心”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西安丈八路上的一家医院输液室里,只见几名护士来来回回帮着患者扎针换药,隔壁的儿童输液室里不时传出孩子的哭喊声。药房的桌子上,十几瓶准备拿给患者的液体摆成一排。短短一上午时间,收集医疗垃圾的塑料桶里,已经有超过半桶的输液瓶被扔了进去。

记者随后又来到西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一进门不大的地方坐了五六位患者,他们都正在打吊针。里面一间病房里躺着的三位患者同样正在输液。

记者与一位患者交谈道,打针效果好,还是吃药效果好?

这位患者毫不犹豫地回答,打针效果好。先把病情控制住,再拿药慢慢调节。

有数据显示,最近几年,我国医疗输液年均超过一百亿瓶,相当于每个中国人1年要挂8个吊瓶,远高于国际上3瓶左右的平均水平。

输不输液不能“一刀切”

按照世卫组织推荐的用药原则:能口服的药尽量要求口服,可肌肉注射不静脉输液。在陕西省人民医院急诊内科主任姬新才看来,输液的问题并不是“一刀切”的,需要辩证看待:比如说一个年轻的患者,身体很健康,没有什么基础疾病,小的病变如感冒拉肚子,可以通过口服药物缓解治愈。但是对于一个小孩或基础疾病很多的患者,就必须输液。

曾经有的省份出台过和输液有关的规定,列出门诊、急诊常见而不需要输液的53种疾病的清单,目的就是强化输液管理,避免过度输液。

对此,姬新才说:制度上只能讲个大的方向,不敢说哪个病输液,哪个病不输液,因为病情是瞬间变化的。

不过,记者注意到,随着过度医疗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和议论。已经有不少普通人开始用行动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另外在法律层面,虽然过度医疗没有明确概念,但相关的法律法规中,都对过度医疗和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表述。有法律界人士依据我国《刑法》分析认为,患者遭遇过度医疗时,不仅可以向医疗机构索赔,如果医务人员还涉及收受财物并达到一定金额的,则属于犯罪行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据《第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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