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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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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总将已建档困难职工纳入住院津贴保障计划

本报讯(通讯员 毛玉梅)按照西安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困难群众生活的意见》精神,西安市总工会近期进一步加大对患大病困难职工的帮扶力度,决定将全市已建档的因病致困职工纳入免费办理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本次互助保障计划的对象为:截止到2014年9月底,在西安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已经审核合格的困难职工信息档案库中,因本人患重大疾病或残疾的在职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西安办事处建立专项参保档案。

本次《西安市困难职工住院津贴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津贴+重大疾病)》互助费标准为每份80元,由西安市总工会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统一交纳。保障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1月1日0时起至2015年12月31日24时止。对保障期限内住院的困难职工可最多享受两次住院津贴保障,最高补助9000元;对保障期限内首次发现患有15类重大疾病中一种或多种的困难职工,可享受10000元的重大疾病保障。

15类重大疾病为: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白血病、良性脑肿瘤、严重烧烫伤、瘫痪、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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