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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5年01月06日
工运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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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区总工会

成立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本报讯(记者 钟洁 通讯员 李锐婷)去年12月26日,为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积极从源头预防各类民事争议和纠纷的发生,西安市阎良区总工会正式成立职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设置调委会办公室及七个镇(街)调解工作站。调解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任由区总工会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人社局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七个镇(街)调解工作站调解员由镇街工会工作者、司法所干部、法律顾问三名人员组成。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为发生在辖区内的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劳动者与法人之间或其他有关组织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包括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财产)损害纠纷、合同纠纷以及其他民间纠纷。调解对象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工会组织、工会工作者、劳动模范、经济困难的职工和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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