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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顺利完成今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本报讯(双木)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6月18日,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正式开展。本次监测抽取的我省的10个县区圆满完成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任务。
6月18日上午,我省教育厅常务副厅长梁宝林对雁塔区明德门小学、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校进行检查指导。各质量监测样本校工作人员能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操作,校长、教师、学生答卷认真,保密措施无疏漏。同时,国家视导员景梅石、王松丽对榆林市榆阳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指导,并对我省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组织实施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今年是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同意安排部署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正式实施的第一年。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是为了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质量、身心健康及变化情况,深入分析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主要原因,为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提供重要参考,推动义务教育质量和学生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新城区等10个县区被抽取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样本县区,共抽取212所义务教育学校作为样本校,6300多名四年级和八年级的在校学生以及数学、体育老师作为样本对象。
监测内容是义务教育段学生(四年级、八年级)数学学业质量、体育与健康状况,以及课程开设、条件保障、教师配备、学科教学和学校管理等相关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