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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17年06月19日
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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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劳动力等七类人员可领取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本报讯(记者 兰增干)记者16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7〕40号),对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象、标准和职业工种都做了具体规定。

省人社厅重申,该办法规定的补贴对象为贫困劳动力、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前一学年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在校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学生村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简称七类人员)。

补贴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或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补贴的职业(工种)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日常鉴定补贴只有焊工一个工种符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其余的职业工种都不能享受鉴定补贴。专项能力考核补贴工种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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