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新闻网消息 日前,文化部2017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介绍解读。据悉,该法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此次《公共图书馆法》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运行、服务、管理和保障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尤其是在免费服务方面,提到了四类:文献信息查询、借阅;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