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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3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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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兼职取得报酬

国家劳动人事部部长赵守一,最近在答记者问时指出: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兼职和从事业余科技劳动,是国家允许和提倡的。他们经过劳动,从创造的财富中取得一部分报酬是符合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对于他们取得一些报酬就眼红,就阻挠,就七折八扣,甚至压制和打击,是错误的。(摘自《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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