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考入经济管理刊授联合大学西安分校后,为能按时到西安听面授课,必须每周六下午提前下班去西安。但领导除平时不给任何方便外,还将周六去西安打成旷工。按省经委(83)120号文件规定,这种情况不作事假和旷工处理。我先后找厂党委、厂长室、工会等领导说明情况,请求解决,但得来的是“不管”、“解决不了”、“你爱找谁就找谁,找一百次也没用”等。我为此感到苦恼,冒昧写信给你们,希望你们能理解、关心、支持我这样一个快四十岁的自学者。 此致敬礼
咸阳 尚学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