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赵舒翘抗命平冤狱
张应超
一八八一年八月五日,河南开封府的街道上,人山人海。一个面色苍白、身体瘦弱的男子背上插着死刑标,五花大绑,在几个带刀的彪形大汉押解下,被押去砍头示众。刑场上,出人意料的事情却发生了:犯人忽然拼命大声呼喊:“我冤枉啊!我不是胡体洝,我没有抢人,冤枉啊!……”凄惨而发狂的呼喊顿时引起了刑场上围观者的惊讶和骚动。监斩官唐咸仰更是大为震动,急忙下令刀下留人,把罪犯押回监狱。
再审时,犯人说出了被判死刑的经过:他名叫王树汶,河南邓州人氏,只有十七岁。两年前,因偷了家中的零用钱,被父亲责打出逃。在外流浪时,与地痞胡广德、范猪娃相识。一个深夜,胡广德、范猪娃带着王树汶来到一座大庙里。不大工夫,庙里聚集了五六十人,说去抢一家富户。到村外,胡、范脱去外衣,留下随身带的物件,命王看守。胡范、等进村去抢劫。分脏时,一点也没有分给王树汶。天明后,王树汶被官府捉获,在押往县府途中,有个衙役头目对他说,到县衙过堂时,不准说出真实姓名,只要说自己叫胡体洝,即可被释放,否则,就要从重惩罚。到县衙后,王树汶慌乱之下,竟说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岂知县官一听,勃然大怒,硬说王刁猾狡赖,下令重打,又用火香烧戳其背。王树汶被打得死去活来,只好屈招自己是胡体洝。后来,又押到省城开封府再审,大堂上竟有两个王树汶根本不认识的人指证王树汶为胡体洝。王害怕再受酷刑,于是将错就错,再次冒名承认。直到被绑赴刑场要杀头时,才知上了大当。
唐咸仰得知冤情,急禀河南巡抚涂宗瀛,请求重新审理。涂亦觉得事关人命,遂上奏清廷。朝廷批复时,因涂调离河南去任湖南巡抚,此案遂由继任河南巡抚李鹤年与东河总督梅启照办理。李、梅二人是混迹官场多年的老官僚,深知如果查清此案,势必会使许多参与此案审理的官员因失职受到处分,在各种关系盘根错节的官场中,说不定碰撞了那个人,会影响自己的前程。于是,力主维持原判。
就在这时,却有一位与王树汶非亲非故的小京官挺身而出,力主详查此案。他,就是后来担任过刑部尚书,入值军机,在义和团运动中被帝国主义指名首祸大臣,被清廷处死的赵舒翘。
赵舒翘(1848—1901),陕西省长安县人。在他的坚持与努力下,终于查清了案情真相:
一八七九年十二月十日深夜,确有一个名叫胡体洝的人与胡广德、范猪娃等数十人带枪包围了南阳府镇平县富户张肯堂家,先鸣枪警告,使邻里不敢相助,接着,用石条撞门入室,把张家洗劫一空。当夜分脏时,胡体汝得脏物甚多,翌日天刚亮即被县役捕获。但是,胡重贿县役头目刘学汰、刘金汰兄弟,二刘遂把胡私放。刘氏兄弟怕县官追查,欺十五岁的王树汶年幼无知,令其冒充胡体洝,以过堂后即可释放许诺。岂知按照清朝当时刑律,凡抢人得脏者,均处以死刑,结果,把并未参与抢劫的王树汶冤成重犯。到省城开封复审时,二刘怕事情败露,又强令犯人程孤堆、王牢夭作伪证。而真正的抢劫重犯胡体洝被私放后,改名换姓,经过—番活动,竟在新野县做衙役。
案件查清后,王树汶被释放,李鹤年等失职官吏被撤职,胡体洝等劫犯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