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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6年06月20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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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牙膏不宜久用

药物性牙膏,不论是消炎护齿,除臭止血类,还是防酸防痛脱敏类,或洁齿净牙防锈类,其作用虽然都是为了治疗牙病,但都不能像正常牙膏那样长期使用,更不能滥用。如果长期使用不仅会使口腔中致病细菌产生抗药性,还会使药物性牙膏失去治疗口腔疾病的作用。药物性牙膏在杀灭口腔细菌的同时也会杀灭一些口腔中必须保持的正常细菌,造成口腔中细菌失调,对治疗疾病产生一定的困难和出现新的二重性感染。

药物性牙膏中除含有生物碱外还含一些刺激性较强的物质,长期使用会损坏口腔内的娇嫩粘膜与牙龈,会使口腔、舌头、口唇、咽喉等处发炎肿痛。部分药物牙膏中还含有较浓厚的苦、辣等刺激性异常滋味或色素,这些异常滋味有可能导致部分人的胃肠不适,引起恶心呕吐,色素会使牙齿脱去光泽。

总之,牙齿、口腔有了疾病,应当谨慎对症选用药物性牙膏,一旦好转或痊愈,应即减用或停用,决不能无病防病,长期滥用。 (梁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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