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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08月01日

陕西工人报第3版 雨夜列车上 酒鬼自述录 合伙的债务如何清算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图片新闻 犯罪与季节有关 图片新闻 消费者十大权利 名人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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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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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自述录

钟 石

我是西安西郊某厂的工人。平时不管咋样,领导上和同志们都说我这人还不错,干活舍得力气,质量上也过得去。就是对我喜欢喝酒又喝醉了谁的门都不认很有意见有的批评我,有的劝导我,我全当了耳边风。嘴上答应的蛮好,过后还是老样子。

前天下午刚下班,有个朋友拉我进了厂子门口的饭馆。我酒瘾大发,狠喝猛灌,那位朋友也频频举杯劝饮,没多大工夫,一斤多白酒落了肚。出了饭馆,朋友要送我回家,我还强装硬汉,一口一个“没事”。没料到朋友刚走,我已酒性发作,踉踉跄跄竟向厂门口一个摆小摊的中年人扑去,撞了他一下,对方与我论理,我却拳头象雨点般地抡了起来。等到周围的人将我扭送到厂治安办时,酒才吓醒,却已闯下了乱子,那个摆小摊的被我打得遍体伤痕。后来,经过医院诊断,证明其鼻骨骨折,右手有两个指头也被打折了。

厂治安办的负责人找我谈话,说我因伤害了他人的身体,很可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轻者要拘役,重者要判有期徒刑,并让我当下拿出一百元,以支付人家的医药费。一百元我已给交付了,但说要关押判刑,我想不通,我许没有意要打人,我伤害了摆小滩的是因为我喝醉了呀。但治安外那个负责人说,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唉!我后海死了!我才三十一岁,孩子还小不说,父母年迈,身体又不好,母亲半身不遂卧床不起。我这事她老人家还不知道,真耽心一旦她知道了,经受不起这个打击,我真该死!我为什么要酗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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