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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09月01日
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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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我是大青杏

唤溪

 好多年前,我在某国营农场干供销。农场有一千多人,我的任务相当繁重,大到汽车拖拉机,小到肥皂电灯泡,大部都要经我的手买进。于是就成年累月出差,每年给农场花掉好几十万。仅仅经我过手的现金,年年也都是上了万的。

就这样干了八年,终于有一天,我要调回城里了。办理各种手续,跟同志们告别,自然是不可免的。但最要紧的是得把工作交待清楚。现金是最后结算的。当会计噼哩叭啦打过算盘,又按了一阵子计算器之后,告诉我,再退回三十八元一角六分,你的现金手续就清了。我大吃一惊,因为根据我自己在小本本上的记载,我应该退回五百八十一元,而不是三十八元。“错了。”我对会计说,“我这儿还有将近六百元公款呢!”“不会错的。”会计朝我一笑,话却说得斩钉截铁。他干了三十年会计,从没出过差错,对自己的账目满怀信心当然有他的道理。

“可确确实实是错了。”我坚持己见,“我收入有限,决不会有那么多钱混入公款。再说谁会朝外糊涂呢?我应该退回五百八十一元。”看我态度坚决,会计只好退让,答应再打一遍。结果还是要我退三十八元一角六分。没办法,搞不清,只好给我将要调入的单位发电报,恳请延误数天。以后这几天就成了一场战斗。我和会计一起,将八年的账本悉数翻个底朝天,忍受着灰尘和潮霉味儿的包围,一笔笔仔细查对。整整忙了三天,当老会计的算盘和计算器终于停下来之后,显示的数字依旧是三十八元一角六分。

简直是活见鬼。

 我仍坚持要还所有的钱,会计也坚持只要那一点儿。我的理由当然是不能拿不属于自己的钱,会计的理由是他的账定要做平。争执不下,请示领导。领导裁定,钱还是交回来,账上写个红字吧,什么时候查清了再说。我终于掏出那一叠叠沉甸甸的钞票,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

后来我调回了城市,一晃又过去八年。农场那面再也不曾提起这事,我也渐渐忘掉。只是偶而想起,虽感到总是件怪事,心里却非常踏实,饭吃得香,觉也睡得好。有人说我是傻瓜,是个大青杏,没有长熟。可我认为恰恰相反,只有傻瓜才会觊觎不属于自己的钱财。

良友编辑:

我是一个电车店售票员,按规定,我们每天卖的钱数应在一个很小的限额里允许差误,多了要交上去,少了要自己赔。卖票时,给乘客找少了钱,乘客当然不会答应;找多了,有许多人就“笑纳”了,因此总是赔钱。但上个月有一天,我结账时竟多了整整五元,我想一定是给人家找钱时少找了。但等了足足一个月了,也没有人来查找。我想,干了四年售票员,赔进去的钱何止五元?就没有上交,也没有人知道这件事,但心里总有点不实在。你说,我这样做不算什么吧? 高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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