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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11月28日

陕西工人报第3版 送亲投案物归原主 调解切莫“和稀泥” 代理人越权怎么办? 图片新闻 不该发生的悲剧 铁窗前的悔恨 图片新闻 邻里纠纷向哪里“告状” 恶梦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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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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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向哪里“告状”

邻里关系好,这对每家每户部是一件幸事。一旦邻里闹纠纷,作为纠纷的当事人,应息事宁人,以理服人,如果事态扩大,那么则应通过有关途径,求得较好的解决。

口角一类纠纷,在城镇,一般可以向当地所属的居委会调解组织反映,请求他们帮助解决;在农村,则可找村民委员会的调解主任以至乡政府的司法助理员。

城镇中涉及公房使用的纠纷,应向当地房管部门反映。

农村中因宅基地、承包地和水利使用等引起的纠纷,应请当地村民委员会解决。如解决不了,可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反映。如行政上解决不了的,则可通过诉讼程序,要求法院解决。

至于打架斗殴一类纠纷,不管在农村还是在城镇,除了通过基层调解组织调处以外,还应当向当地派出所报告,由派出所处理。如果造成伤亡等严重后果的,那就要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解决。 (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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