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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1987年11月28日

陕西工人报第3版 送亲投案物归原主 调解切莫“和稀泥” 代理人越权怎么办? 图片新闻 不该发生的悲剧 铁窗前的悔恨 图片新闻 邻里纠纷向哪里“告状” 恶梦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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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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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梦醒来

党 毅

清晨,一辆警车飞速驶向空军驻陕某部,警笛声划破了宁静的营院。保卫人员把锃亮的手铐铐在李××颤抖的手腕上。他悔悟了,泪水滴嗒嘀嗒地滚落下来。

李×x是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从山西入伍来空军驻陕某部的,刚到部队时,他有远大的志向,决心敲开军校的大门,为自己插上理想的翅膀,平时很爱学习,特别是数,理、化更是爱不释手,这种好学的精神,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称赞,为此连队给他嘉励。在一片称赞声中,他自得了,政治学习不积极,集体活动不想参加,还经常不请假私自离开部队。连队进行法制教育,他装肚子痛,借故不到。课后领导上找他补课,他却极不耐烦:“我一不去偷,二不去抢,不会犯法的,没有必要去学法。”

今年五月的一天上午,他私自和驻地地方上的几个“哥们儿”在钟楼一家饭馆酗酒(上级规定战土不准酗酒),直到下午四点半才返回连队。班长批评时他不服气和班长打了起来,经过连队干部批评教育,表面上他承认了错误,实际却对班长怀恨在心,产生了报复的念头,要教训教训班长。六月四日夜里,他乘站岗之机,偷了连队木工组的斧头,掉进班里,向班长床上砍去,致使班长腹部、腿部重伤,终生残废。

当办案人员提审时,他眼泪汪汪双手掩面,说:“我是用斧背砸的,不想把班长致残,只是想教训教训他,出出气,真没想到我已触犯了法律,我才十九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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