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读
承包者素质太差自食其苦果
王启民承包废品店亏损一万余元无力偿还服毒自杀
本报讯 澄城县庄头供销社职工王启民,去年承包该社废品收购门市部,10个月亏损1.2万多元,因无法兑现承包合同,于今年元月16日竟服毒自杀。了解内情的人们说:“在竞争中,象这样素质太差的承包者,必然会自食其苦果!”
该店废品收购门市部自1986年由农民临时工刘双焕承包后,16个月里,共上交纯利润1.8万元。本人受奖4000元。
1987年正当刘双焕试图提高上交指标的基数继续承包废品收购门市部时,王启民却提出要求承包。由于该供销社有一项“本社正式职工可以优先承包”的规定,因而王启民轻而易举地承包了废品门市部。此刻,精明强干的刘双焕在这种极不公平的竞争机会面前,只能“激流勇退”。
王启民在承包期间,把门市部办成了“自家店”。原承包人刘双焕被逼走,另一名职工杨文生另立“分店”,替而代之的是自己的妻弟,妹夫和女儿。在经营中,该店没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和奖罚措施,过磅、开票、管库一人负责,组织拉运货物和财务结算也是一人负责。结帐时,谁说多少钱就付多少,无人核查落实,漏洞很多,几乎是一种无核算的野蛮经营行为。
合同生效后的3个月,废品门市部未向该供销社交一分钱利润,反而从该供销社的帐上支出了5500多元费用。该供销社会计不得不从4月份开始强行逐月扣回应交利润,为此遭王恶骂。这时,该供销社领导不但不及时批评劝戒王启民,却认为“废品收购从来不会出现亏损,这是经营淡李”而不予理睬。之后,亏损额逐月见涨,职工议论纷纷。该供销社领导这才有些坐不住了,亲自帮助联系货源,建立收购站,想改变残破局面。但是迟了!到1987年10月份终止合同时,该门市部经营亏损6149元,欠上交利润6600元,共计12700多元。
耐人寻味的是一个上有花甲老人,下有4个孩子的七口之家,在王充当承包人之后却购置了手扶拖拉机、渭阳摩托车等,阔起来了。
1988年5月,澄城县供销联社和县纪委等部门组成了5人检查小组,协助庄头供销社落实合同兑现工作。元月11日,检查小组要他讲清亏损原因,他怎么也讲不清。检查小组要求他交回直接亏损款6149元,他也写出了还款计划。但他元月16日竟服毒自杀。他在遗书中写道;“我没本事造成了亏损,合同不兑现不行,而兑现又无偿还能力……”
(樊新潮 赵观进)